4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武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未按规定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72.5万元。
张某婷(时任武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张某(时任武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经理)二人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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